委员建言:重视粮食领域中“新剪刀差”现象_粮食及制品
警惕:粮食领域出现“新剪刀差”现象
全国*协常委何小平认为,我国现行的粮价形成机制,是导致近年来农民实际收益下降的重要原因。粮价形成机制的不完全市场化与农资、劳动力等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的相对市场化之间的矛盾,导致我国粮食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剪刀差”现象:首先,农资与粮食的价格差越拉越大。据报道,最近25年,农资价格上涨了大概20倍左右,而粮食价格上涨只有6倍左右。以费用为例,2009年,水稻种子费用比上年增长了27.52%,人工费用比上年增长了13.64%,而亩均利润只增长了11.05%,粮食价格的上涨幅度落后于农资等工业品价格的上涨幅度。据黑龙江建三江七星农场农民*健伟介绍,2010年的种粮成本每亩为960元,其中地租280元、人工150元、化肥100元,成本与2009年比每亩上升了50~60元钱,这其中人工就涨了20%至30%。(下转第二版)
其次,农民外出打工与种粮效益的剪刀差越来越大。受劳动力市场短缺和农民工各项保障*策等影响,近年来,农民工的工资涨幅较大,许多农民工在城市里工作三个月就相当于在农村一年种粮的收入,因此,许多农民宁愿背井离乡,来到城市打工,也不愿意留在农村种粮,面临着低粮价、低收益、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等问题。
付刚委员认为,“新剪刀差”还表现在农产品内部比价不合理,种粮与种植经济作物的效益差距逐步扩大。虽然国家对稻谷、小麦等重要粮食品种实行了最低收购价*策,但种粮与种蔬菜、水果等其他经济作物相比,效益仍然偏低。据2008年武汉市物价局数据,粮食与其它产品之间的比价(以粮食为1):粮猪1:8.8,粮棉1:6.1,粮蛋1:3.7,粮油1:3.8,粮奶1:1.9,粮鸡(肉鸡)1:5.5,这种巨大的差距严重削弱了农民种植粮食作物的热情。
建议:走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双赢路对调控*策进一步考量 何小平建议,需要对调控*策进一步考量和设计。扩大对产粮大省最低收购价粮食的品种范围。在继续对水稻实行最低收购价*策的基础上,将玉米、大豆和小麦三个主要品种粮食纳入国家最低收购价范围,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以支持主产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继续完善种粮直接补贴,继续坚持玉米临时收储*策,使粮食价格稳步上涨。适当控制进口,提高小麦、稻谷的最低收购价,对像玉米这类短期内供大于需的产品,应在完善现有临时收储*策的基础上,适当放松出口限制。同时,积极探索农业保险、农业救助等制度,减少自然灾害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
发挥市场机制的自我修复调节 付刚委员建议,在我国的粮食问题上,发挥*府调节的作用,必不可少,但同时也应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府在调控粮食价格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价格变动的趋势为基础,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引导生产,调节供求,控制粮食价格大涨大落,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在正常情况下,让粮食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和市场竞争形成,提高粮食价格的市场化程度,发挥粮食价格对粮食需求总量的预示、对粮食需求变化的导向以及对调整粮食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保持粮食与其他商品之间价格的合理性,把握粮食价格调控时机,提高调控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努力消除粮食价格波动的消极滞后影响,随时注重对粮食价格波动的削峰填谷。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吕树文委员建议,健全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资格和市场主体行为的法规,对各种非正常的市场行为进行法律界定,并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严厉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防止粮食收储企业和个人利用粮食价格波动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扰乱粮食收购市场,造成市场粮食价格的过度波动,防止流通领域层层倒手批发、层层加码加价的情况,以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同时,要切实加强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管,防止因农资价格上涨侵蚀支农惠农*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为农民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创造条件。
背景 今年2月10日,有媒体报道了现在困扰我国多省区的北方大旱问题。然而采访中却了解到这样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连续19年位列河南省第一产粮大县的滑县,今年有66%的耕地受到了持续旱情的影响,可是那里的农民却并不着急。
面对如此严峻的农业生产形势,农民们为何会消极抗旱呢?其实答案仅仅五个字:“增产不增收”。
“增产不增收”也再一次成为驻我省全国*协委员的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