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10日讯(记者钟文鑫)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近日,快时尚品牌热风关联公司上海热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遭罚款元,违法行为类型为“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行*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证,当事人上海热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主要从事销售服饰、鞋类的经营业者,年4月当事人从宁波热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男士时尚休闲凉鞋”双,通过抖音直播等销售模式以65元/双的价格销售。
年4月13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丝绸及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上海热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抖音直播销售的货号为:H60M的商品“男士时尚休闲凉鞋”进行线上抽样检验,于年6月24日出具了编号为:-SJA的检验报告,结论:标识项目不合格、三包规定未标注。
至案发,该批次“男士时尚休闲凉鞋”未销售库存为28双。该款“男士时尚休闲凉鞋”系用自封塑料包装袋包装,案发后检查库存产品,查见包装袋内均有“质量三包规定”卡片。
年9月当事人从昆山热风服饰商贸有限公司购进“C2牛仔外套”25件,通过天猫平台网店等销售模式以元/件的价格销售,年11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热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天猫平台网店“热风旗舰店”对一款款号:F07W/批、次号:的“C2牛仔外套”进行线上抽样检验。
年12月20日由检验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了编号为:No.FZ的检验报告,结论:耐碱汗渍色牢度不符合Q/WRRFF-、GB-C类标准,依据《休闲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至案发,该批次“C2牛仔外套”已全部销售完。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者销售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停止销售并处罚款元。
天眼查显示,上海热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年7月10日,注册资本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鑫。公司为上海热风时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