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消息11月8日凌晨,位于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的*河交通学院大一新生曹某在宿舍身体发生异样。校医、急救赶到现场,抢救无效后死亡。后经法医初步鉴定结论为“猝死”。校方学生处一负责人称,学校并无责任,目前正和家长协商善后事宜。
事件:入学两月大一新生在校死亡法医初步鉴定为“猝死”
曹某的家属所述,11月7日(周五),曹某和同学中午来到校内餐厅就餐,点了一份“两掺”,其他同学点了别的菜品。餐后,曹某和同宿舍几位同学逛街。下午三时,返回学校途中,曹某感到头晕、恶心胃里不舒服想呕吐。曹某的同学以为可能是中午吃饭吃坏了肚子,便搀扶其回宿舍休息。
当天晚上8点多,曹某醒来,自己从宿舍到学校小卖铺买了一包泡面。吃后继续躺下休息。
时至凌晨,即11月8日0:30分左右,宿舍同学听到曹某有异常咳嗽声,便大声呼叫曹某名字,没有应答。宿舍同学都从床上起来,发现叫不醒曹某,同学马上跑到校医室找校医。后赶到学校,在宿舍内对曹某进行了约半小时的急救后无果,医院继续抢救。
最终,抢救未果,医院宣布曹某死亡。
经武陟县法医初步鉴定,结论为“猝死”。
调查:大医院各执一词
针对曹某的死亡原因,医院急诊科提供的一份“关于曹某的抢救过程”显示:年11月8日00:50分接指挥中心电话,交通学校(*河交通学院)有一病人,立即出车赶往现场。到现场见一男病人,快速查体:双侧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大动脉搏动消失,无呼吸、无心跳。立即胸外心脏抗压,建立静脉通道,给予强心、呼吸兴奋剂等药物抢救。抢救约50分钟后,仍无任何生命迹象。经和校方领导谈话后放弃抢救,死亡后推断:猝死。
当天出诊的医护人员对家属称,急救车赶到学校后,对病人采取了相应急救措施后发现已无生命迹象。但出于人道主义,医院继续抢救。
针对这一说法,校方给予家属的回复称,医务室人员和急救中心医护人员到达该学生宿舍并立即进行抢救,大约50分钟后,学校值班领导和老师要求到医院继续抢救,最后抢救无效死亡。
曹某的父亲说,曹某入学体检时身体没问题,家族也没有相关疾病遗传史,对学校放心才把孩子交给学校,现在孩子突然死亡,无法接受“猝死”的结论。
校方:学校无责任目前正和家长协商
11月11日,记者在该校值班室见到了学生处的杨姓老师,该老师称,曹某死亡属于心脏病猝死,学校没什么责任。现在正和家长协商善后事宜,其他情况等协商后再说。
记者:新生在校内餐厅就餐后,出现身体不适死亡,校方对餐厅是如何管理的?
杨老师:这个事情我们已经上报,学生属于心脏病猝死,学校没什么责任。我正忙着和家长协商,协商好再说。
该老师回复后,匆忙离开。
记者随后来到该校宣传部,该校新闻中心张主任表示,此事由学生处负责跟进,宣传部门对此事了解不太详细。
记者:学生就餐的食品有没有留样?有没有向餐厅厨师了解情况?
张主任:这个事情由学生处负责跟进,宣传部门对此情况不太了解。
当记者提出要见学校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时,张主任向校领导汇报后回复说可以安排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在等待近一小时后未见相关人员,记者离开了该校。随后张主任致电记者,称将会尽快将此事相关情况反馈给记者。但直至记者发稿前,也未收到校方相关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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